关于要求开展建筑工程春节假期后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3-02-09 378 0
核心提示:

 

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岳政办秘[2013]5号《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春节假期后对在建的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建设。各企业要将检查结果于2013228日前上报我局质监站。我局将于20133月上旬对各企业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若发现未经自查即开工建设的工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相关企业及负责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知

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26

抄报:县安委会

抄送:县发改委,县安监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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