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5-08-21 212 0
核心提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王宇等10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毕文萍等107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王宇等109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毕文萍等10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任路等5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滕世兴等225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孙国富等180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孟志辉等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游鑫玲等1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关于2015年第十五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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