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开展第一宗信用标评审服务,标志着信用标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式纳入评标工作,并通过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为构建“守信得偿、失信受罚”的信用机制,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市住建委对房建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在原有商务标、技术标的基础上增加信用标,对建筑施工总包企业及注册建造师的市场行为开展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引入评标环节。信用标评审直接采用开标当日市住建委公布的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分值,即市住建委对施工企业业绩、表彰奖项、科技进步和社会责任等良好行为以及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安全质量、劳务管理等不良行为实时动态评价,进行相应加分或者扣分,并即时显示在系统中,所得分数即为企业投标时的信用标分值。信用标按工程规模在总得分中所占权重为5%-20%。
为确保信用标评审的顺利实施,交易中心去年12月初开展招投标交易系统有关信用标的开发需求、适应性调整和系统研发等工作,并进行多次系统测试,将信用标开、评标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拿出解决办法,再进行多轮系统调整。目前,系统已经能够进行信用标开评标工作,且能够兼容新、旧招投标交易系统,方便市场主体开展招投标活动。
信用标制度的实施,初步建立了北京市建筑企业“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机制,将企业的信用与市场份额挂钩,通过市场、法制、经济、信息的手段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诚信经营、提供优质产品,企业如果出现一次违法违规现象,将可能出现多次投标不中的情况,有效防止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不法行为,同时也促使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监管,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