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今天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意见稿将第四条修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今天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意见稿将第四条修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