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

2013-05-09 218 0
核心提示:开发区人劳局联合建设局,召集区内各工程项目总包、分包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发区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正式对推行工资专管员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五一”国际劳动节刚过,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再次被关注。

  近年来,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始终是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根据开发区的统计,目前绝大部分的欠薪案件,发生于建筑领域。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规范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打造“无欠薪开发区”,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今年,开发区要在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工资专管员制度,作为破解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的一柄利剑。

  上月底,开发区人劳局联合建设局,召集区内各工程项目总包、分包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发区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专管员制度的通知》,正式对推行工资专管员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工资专管员制度,指在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设立民工工资管理机构,在各施工项目部委派1名工资专管员。工资管理机构和工资专管员均有明确的职责,工资专管员的岗位职责主要为指导、监督和落实本企业在项目中的劳动用工管理及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工资专管员要落实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明确工资支付标准;要落实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民工考勤;要落实每月工资发放表,多方签字确认并公示。工资专管员制度的推行,将对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从本月起,开发区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工资专管员制度将正式全面试行。

  同时,根据实际试行情况,开发区也将会对该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并对各建筑施工企业执行情况,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如有不按要求建立工资专管员制度的,将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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