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修订案即将出台

2013-06-08 130 0
核心提示:为应付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创建绿色安全工地,市政府对2007年出台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

            为应付日趋严重的大气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创建绿色安全工地,市政府对2007年出台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进行了较大修改,其中明确规定“在本市规定区域内以及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其它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办法》对现应的处罚也做了明确的规定,现场搅拌砂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配备降尘防尘装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文已报批,并将于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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