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土地使用权要招标

2013-06-21 131 0
核心提示:  近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已对外公布。  商业工程土地使用


  近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已对外公布。

  商业工程土地使用权要招标

  《办法》对地下空间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分为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两种,其中,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而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并提出,人防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

  在用地管理方面,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以下方式取得:用于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可以依法采用划拨方式;用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须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

  单建地下停车场不得分割转让

  在地下空间产权登记方面,该《办法》提出,结建地下空间建筑物应当与地上建筑合并办理初始登记,其预售应当与地上建筑一并办理预售许可。单建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初始登记应当独立登记,不得办理预售许可。同时,单建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因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应急处置等需要,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城市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须予以配合。

  此外,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市民如对《办法》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6月21日前反馈至南昌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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