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执行。在该标准中,新建居住类建筑要求设计节能达到65%,比国家节能设计要求高出15%。明年1月1日起,新设计的建筑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将无法通过施工图纸审核。
新标准设计节能65%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王云泉介绍,为促进建筑节能,2009年我省出台了《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只覆盖了1+8城市圈。此次出台全省范围内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省市州。
据介绍,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为了更好地实现住宅节能,我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该标准,包括武汉全市范围、全省市州和直管市的中心城区新建住宅。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强制执行该标准。
设计节能65%,普通市民能感受到的节能效果有多少?
王云泉介绍,节能65%是一个综合各种使用条件的理想模型,比如全天室内气温维持在28℃。但实际使用中很多家庭白天不开空调,所以实际节能效果各家并不同。2009年武汉城市圈开始执行节能65%的规定,省住建厅曾做过调查,选取居住于上世纪90年代非节能建筑房屋的一户家庭和一户居住于采用了节能设计的新建住宅家庭,对两家的的耗电量进行对比。在同等户型和人口、同等空调使用情况下,新建节能设计住宅耗电量比非节能设计住宅大约节省20%。
住宅朝向南偏东最合适新标准给9大项目提出节能措施和规定控制指标,包括居住建筑的遮阳、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方面。房屋朝向上,除了考虑南北通透,还要考虑当地的夏季主导风向,便于空气对流。根据我省所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新建住宅朝南或南偏东、南偏西的偏角在15°以内时,能保证冬季有良好的日照,而夏季日照时间又比较少,可以降低空调能耗。冬季卧室、起居室等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应在18℃;夏季设计温度应在26℃。
在照明方面,新标准对走道、楼梯间、厨房、卧室等都明确了标准值。在通风方面,起居室、卧室的通风口面积应不低于地面面积的8%。厨房的通风口面积应达到地面面积的10%。供暖方面,地暖供水温度宜在 35℃—45℃之间,不应大于6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且不宜小于5℃。新标准甚至对空调室外机搁板的设置也做了详细规定,比如除兼顾到建筑立面的美观之外,还应考虑到提高空调的运行效率,两户居民家的空调室外机不能近距离对着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