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荐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组建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通知》明确,拟推荐专家库成员范围为:我省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核验收1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均可推荐。推荐条件包括: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通知》显示,入库专家将承担协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定,参与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鉴定、认定、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专家库的管理,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同时,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充分征求专家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8月30日前,要将相关材料以及所推荐专家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报送省厅消防审查验收筹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