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村民监督 建造幸福家园

2013-07-30 170 0
核心提示:  房屋工程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随着青岛市崂山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

  房屋工程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近年来,随着青岛市崂山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数量逐渐增加,项目建设规模也越来越大,安置改造项目涉及群众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老百姓对房屋工程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老百姓参与家园建设的愿望强烈,希望能够及时了解项目建设的动态。另外,当前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应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尚不能全部根治,对一些工程质量通病问题老百姓不能理解,经常要求先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不让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有些质量投诉难以处理。 崂山区城乡建设局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要,将房屋工程质量作为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区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抓好工程质量监管,做好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深入中韩、大埠东、牟家等旧村改造项目进行了调研,了解群众对旧村改造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改造拆迁安置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崂建〔2011〕48号),在崂山区村镇改造拆迁安置区工程质量管理中,实施村民监督小组制度。 引入村民监督机制保证安置群众的知情权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村)委会推荐、开发建设单位认可的方式成立专职的安置房村民质量监督小组,村民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能包括:参与村镇改造拆迁安置区工程参建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参与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和图纸会审;代表社区居(村)委会参与工程质量管理;代表社区居(村)委会监督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代表社区居(村)委会监督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选用情况;代表社区居(村)委会参与地基基础、主体、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及综合竣工验收;代表社区居(村)委会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与社区全体居民、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反馈传递相关信息;向村委及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交房后在房屋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的投诉工作。同时,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社区居(村)委会组织、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拆迁安置工程监事会,受各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负责监督村民监督小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抓好关键环节质量预控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 加强对拆迁安置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及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检验工作的管理,杜绝不合格产品用于建筑工程中;充分发挥工程所在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在拆迁安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体系。 严格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杜绝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强化分户验收,保证安置房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监事会成员、村民监督小组成员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逐户、逐间进行,并做好记录。单位工程分户验收合格后,填写分户验收记录、《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记录》,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监事会、村民监督小组在物业公司栏目内签字。 加强监督主体培训,提升村民质量监督工作水平 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监事会、村民监督小组的技术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强化现场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重点监督参建各方是否履行了法定的质量责任、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严格执法,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规范、纠正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广大拆迁安置户的利益。 目前我区在全省率先引入村民小组参与旧村改造回迁项目质量监督,并在大埠东旧村改造回迁工程成功试点。现正在东韩社区安置区、牟家社区整村改造安置区等项目大力推行,以后陆续开工的旧村改造项目将全面推广实施。引入“一落实四参与”(即在回迁项目监管中落实村民监督小组名单,确保村民小组参与回迁工程方案制定、工程质监交底、过程质量控制及分户验收的全过程)的村民参与质量监督的监管模式,调动了村民参与家园建设的积极性,有效化解了矛盾,减少了投诉。采取该方式监管的大埠东旧村改造回迁工程(14个单体1572户)交付两年来,未发生一起质量问题投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方式也得到了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通报表扬,被认为对全省的旧村改造回迁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山东省质监总站专门下发了《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暨分户验收制度实施检查情况的通报》(鲁建质监字〔2011〕2号),对崂山区在旧村改造中引入村民质监小组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该做法“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质量投诉,提升了验收工作质量”。村庄改造拆迁安置区工程面向的安置对象是村民,在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中,这是一个庞大而又特殊的群体,是房屋建成之后的主人。主动让村民参与家园建设,选出有能力、群众威望高的村民作为工程质量监督员,组成监督小组,由主人“看好”自己的房,由东家“管好”自己的房,服务基层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在回迁居民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受到了热烈欢迎。这符合村民民心所向,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广大拆迁安置户的利益。崂山区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举措,创先争优,提高全区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在村镇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全面实施村民监督小组制度,切实提高村民建造幸福家园的积极性,把村镇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建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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