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05-16 628 0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摘要: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中国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建协〔2021〕3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我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工程应于2020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交工投入使用或完成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或综合验收(工业交通水利工程),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因故推迟的,应不晚于2023年6月30日。

2、请各推荐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建议推荐数量见附件1。

3、推荐单位以公文方式向我会进行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分为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三部分。

2、上网资料须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www.zgjzy.org.cn)进行网上传输。书面资料包括:申报单位承诺书(承建单位、参建单位均提交,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一份、工程照片一份。影像资料为申报工程的录像片,用U盘存储并注明工程名称。

3、申报程序说明见附件3。

4、上网资料和书面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影像资料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5、书面资料由各推荐单位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收集完整后,与推荐文件一并邮寄至我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质量与科技推广部

联 系 人:彭书凝、邢建锋

联系电话:010-68118650、6811866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科技大厦5层,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

1、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建议推荐数量表

2、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单位承诺书

3、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程序说明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3年5月8日‍

点击下载原文通知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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