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建突出民生有利于治理“三种工程”

2013-10-29 411 0
核心提示: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一名研究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不仅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更偏重于强调民生。同时,意见在投融资体制和问责制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清晰的指示,这为扭转我国城市基建标准不高、规划粗放、运营滞后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基础工程网记者认为,国家决定城市基建未来主打民生牌,是城市建设方向的进一步明确,是城市建设目的的准确定位。当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根据意见,未来城市基建将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旧基础设施改造。这有利于力促地方政府重视民生,对防止和治理“三种工程”大有好处。

一是有利于防止和治理“政绩工程”。《意见》要求,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遵循城镇化和城乡发展客观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民生为本,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见》这方面的规定,对一些地方不按规划办事,唯领导意志行事,大建特建求高企大的这个开发区、那个科技园等大秀政绩工程起到一定制约作用。

二是有利于防止和治理“形象工程”。《意见》指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保持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性、系统性,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为此提出到2015年,完成全国城镇燃气8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9.28万公里老旧管网改造任务,管网事故率显著降低;实现城市燃气普及率94%、县城及小城镇燃气普及率65%的目标。这些政策措施和建设项目硬指标的具体明确,对一些地方攀比甚至举债建高楼大厦等形象工程具有抑制效果。

三是有利于防止和治理“豆腐渣工程”。 《意见》强调,对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网、供水、节水、排水防涝、防洪、污水垃圾处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点项目纳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体系,政府将加大监督、指导和协调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城市予以表彰奖励;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针对当下建筑安全质量事故频发的状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责制的实行,对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将有积极的防范功效。

责任编辑: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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