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煤焦化项目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政策 [2010]2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国内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 [2010]21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0612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沐川县舟坝镇。 2.2.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1号焦炉基础工期从进场开工之日起1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1个标段。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省外企业需具备入川备案登记证,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近三年完成不少于1个房屋建筑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
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3)资质证书副本;
4.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01月13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01月20日 00点00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5.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02月02日 10点3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10.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沐川县舟坝镇
邮 编:
614505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833-4681882
传 真:
0833-468188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229号东方广场A座305
邮 编:
610061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4446003
传 真:
028-8443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