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性文件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目前应准照执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钢丝绳报废标准》GB5972-86.各施工企业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此执行。
二、建立现场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现场机械管理中应制定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重点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3、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
4、主要机械设备(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混凝土搅拌楼(站)、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装载机、挖掘机、桩工机械等)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机械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5、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编制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
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设备和超负荷使用。
9、任何人员不得命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10、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