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水泥制造企业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
2013年5月—8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检测机构对全国6个省的31家水泥制造企业和20家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了调研和现场检测,发现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普遍超过国家标准。其中,石材加工岗位总尘浓度最高超标852倍,呼尘浓度最高超标177.61倍。此外,绝大多数石材加工企业处于小、散、乱的生产状态,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普遍没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意识薄弱;在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部分企业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对此,通知要求,各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建立并层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通知强调,从今年11月份开始,各地区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到2014年5月底仍没有达到防尘工程治理要求且粉尘浓度超标的,一律责令停止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到2014年10月底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