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电价催生水泥企业电价提高0.4元

2014-05-26 85 0
核心提示: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加快淘汰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加快淘汰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0元。各地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 点赞(0
  • 反对(0
  • 举报(0
  • 收藏(0
  • 分享(6
评论(0)

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