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向我反映说,一些商家“裸卖”家居商品,随后再向消费者收取各类材料费、安装费等,这种“二次收费”几乎成了行业潜规则,不少消费者因此“中招”。为此,要我写一篇揭露的文章。
本人没买过这类商品,虽然未中过这样的“招”,但听了是很来气。于是觉得很有必要来说说这事儿。在家居产品的消费旺季,一些商家“裸卖”家居商品,随后再向消费者收取各类材料费、安装费等,这种“二次收费”也是行业潜规则。为此,本人向工商部门打听,工商部门表示,尽管国家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但涉及“二次收费”的,商家收费前需向消费者明示。
朋友遇到的“二次收费”
前些日子,朋友在一家具卖场购买了一套两扇门。商家安排的安装人员上门安装时却以房屋门框尺寸不合适为由,要求秦女士另付80元材料费。朋友认为,购买这套门时,商家并未提及材料费,安装时再额外收费,让人很难接受。而且,商家既然负责上门安装,就不应该再额外收费。
除此,朋友还讲述了他邻居家相类似的一件事:今年3月份,其邻居为自家的新房购买了一套洗漱台,商家当时承诺上门安装。可安装工到了刘先生家后,却说产品中附带的上水管不够长。刘先生需要再花40元换一根新的上水管,还要另交30元的安装费。显然这都是有意搞的“二次收费”。
“二次收费”设的是套
如今,家居产品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因此,商家为了完成一单生意,常常会尽量满足消费者对价格的要求,而后在安装环节赚回利润。如一套组合家具,安装工在搬运过程中会将产品拆散,在安装时一般会收取50元至100元的搬运费,而安装时又会收取100元至200元的安装费。如遇到需要添加其他材料的情况,就不仅是“二次收费”了,而是多次收费。这其实就是给消费者设下一种套,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对这种“二次收费”现象,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家居产品安装过程中涉及的收费问题,国家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不过,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商家将商品卖给消费者,买卖双方便形成了合同关系。商家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在安装产品过程中,哪些项目收费,哪些项目免费,同时明确其所提供商品及配件发生故障时,责任由谁承担。另据相关规定,商家应确保所售商品应具备其应有的性能,不缺少应有配件,并能正常使用。否则,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窃以为,工商部门提醒归提醒,但问题还要从根本上来解决,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这方面的规定,做到用法规来规范。另一个关键就是商家,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难道就可以乱收费?就可以打那种不道德的“擦边球”?不该收的费用也收,良心安在?多挣这点钱,失去又是什么?最简单的问题在那明摆着:一个没有服务和诚信以至欺诈的商家,骗得了一时焉能骗一世?他又如何做得长久?如此不地道,能不遭消费者不满甚至骂?这是每个商家都应冷静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