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15日美国钢铁公司发表声明,称正在撤回针对中国黑客窃取其高科技钢铁关键配方的诉讼。这是美国首次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337调查的一部分。
同时,美国钢铁公司表示,将继续推进有关中国制造商违反反垄断规定、通过第三国发货各种钢铁制品以逃避关税的指控,并保留重新提起网络盗窃诉讼的权利。
针对本次337调查,中国商务部在2016年5月27日曾发文表示,美国史无前例地针对中国钢铁产品发起337调查,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中方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中国商务部认为美方对中国钢铁发起的337调查,其申请和指控“没有事实依据”。
美国钢铁公司此番撤回诉讼的原因或在于网络盗窃不适合运用337调查。美国钢铁公司在声明中指出,337条款作为几十年的旧法,没有将过去50年的技术进步考虑进去,正是这些技术导致针对美国公司的网络盗窃和其他网络犯罪盛行。另外,据《华尔街日报》,美国钢铁公司表示,在缺乏美国政府的充分帮助下,该公司在这场复杂的国际官司上遇到了“无法承受的重担”。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件是337调查中首例涉及运用网络攻击手段窃取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
作为美国最大的钢铁公司,美国钢铁公司对中国钢铁行业的指控始于2016年4月26日。彼时,美国钢铁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出调查申请,请求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碳钢和合金钢产品提起337调查。如果337调查胜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禁止被告的相关产品入境。
指控共包括三项:第一,合谋定价,并操控产量和出口数量。第二,侵占和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的商业秘密。第三,使用虚假原产地和生产商标识。1个月之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宝钢、武钢、鞍钢、首钢等共计40家中国钢企正式发起337调查。
至于美国钢铁公司最新放弃的诉讼,则为三项指控中的第二项,即侵占和非法使用美国钢铁公司的商业秘密。
具体来说,美国钢铁公司认为,其曾投资数百万美元所研发的高强度钢铁的商业秘密在2011年因遭到来自中国黑客的攻击而遭窃。在网络攻击之前,中国钢铁企业并不掌握上述技术,而在窃案发生后,宝钢集团很快就成功开发出能商业化生产的高强度钢产品,其技术突破速度远超出美国当初研发相关技术所需要的时间。因此,美国钢铁公司质疑,正是中国钢铁企业盗用其商业秘密生产高强度钢,并出口至美国境内。
对于美国钢铁公司的指控,原宝钢集团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发起337调查的第二天即发布意见公告。其中特别提到,宝钢一贯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进步,相关技术的发展是公司对研发项目持续投入和宝钢研发人员长期奋斗的结果。在2009年宝钢即建成了多功能超高强度钢生产专用线,为宝钢开发和生产双相钢奠定了基础,并通过了多家汽车主机厂和零部厂的材料认证。
截至目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已经终止了对第一项和第三项指控的调查。
2016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作出初裁,认定美申请人未能按照美国反垄断法的要求证明其遭受垄断行为的损害,也未能提供有关掠夺性定价行为发生的事实性证据,因此决定终止第一项调查。
随后在2017年1月,美国美国贸易委员会以缺乏直接证据为由终止了第三项指控的调查,即关于伪造原产地证明的指控的调查。在驳回声明提到,中国钢铁生产商“通过转口贸易,改变原产地证明,非法规避美国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然而,请愿人(美国钢铁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中国钢铁生产商伪造原产地。
所谓337调查,调查依据为现行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1337节(最初为第337条而通常被称为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进行此项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特别是保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不受涉嫌侵权的进口产品所侵害。
而在实际操作中,337调查已成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据统计,中国已经连续13年成为337调查涉案最多的国家。从2007年到2016年4月,美国共发起337调查392起,其中,涉华案件多达169起,占比43%。不过,中国钢铁行业遭遇337调查则为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