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的薄壁矩形钢管进行反倾销全面日落复审,同时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进行反补贴全面日落复审,以确定若取消反倾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期间内,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7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原产于韩国和墨西哥的薄壁矩形钢管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66150.00和73066170.60。2008年6月,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249.12%~264.64%,补贴率为2.17%~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