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下称《指导意见》),称将有效地推进和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其中,钢铁业成为削减产能的首要对象,计划在未来五年压缩8000万吨的钢铁总产能。
对于8000万吨产能如何拆解,指导意见指出,未来将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整合分散钢铁产能,推动城市钢厂搬迁,优化产业布局。
但压缩的产能具体分配到哪些企业,仍然值得探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新创对本报记者表示,这8000万吨产能将会分配到具体的省份和企业,但具体的缩减数额、标准以及配套的具体操作细则,未来将会有详细政策出台。
他同时认为,这一产能缩减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克服地方、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利益关系,如果处理好并且正常实施下去,对钢铁行业上市公司及整个行业就是利好。
但也有资深钢铁业内人士透露,8000万产能的缩减对上市公司来说并不全是利好,事实上,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违规产能问题,比如未批先建、隐瞒规模等。
缩减产能8000万吨
近10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调控政策,均未达到预期目标。
国务院15日发布的《指导意见》称,目前,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值得关注的是,这些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化解,势必会加剧市场恶性竞争,造成行业亏损面扩大、企业职工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增加、能源资源瓶颈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直接危及产业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
2012年底,中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低于国际通常水平。
对此,《指导意见》指出,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有选择、有侧重、有针对性的化解工作。
在钢铁行业,重点推动山东、河北、辽宁、江苏、山西、江西等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提高热轧带肋钢筋、电工用钢、船舶用钢等钢材产品标准,修订完善钢材使用设计规范,在建筑结构纵向受力钢筋中全面推广应用400兆帕及以上强度高强钢筋,替代335兆帕热轧带肋钢筋等低品质钢材。加快推动高强钢筋产品的分类认证和标识管理。落实公平税赋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政策。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10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控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的调控政策,但均未达到预期目标。他表示,过去所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过多依靠控制和限制审批,总以为控制和限制审批就能够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但几年过去了,产能过剩愈演愈烈。最近在研究有关化解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问题时,有关部门在理念上变以往的“制止”、“抑制”过剩产能为“化解”过剩产能,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与调结构、转方式结合起来。
缩减原则待明确
目前主要的困惑是缩减谁的问题。“像河北地区一些中小钢厂,盈利能力很强,而且决策灵活,这种企业不应该被淘汰。”
对于这一缩减政策的出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新创表示,缩减8000万吨产能的计划,要顺利实施,必须处理好地方、企业和职工三方的利益关系。缩减产能对于钢铁企业上市公司及整个行业来说,确是利好,但前提是政策要实施下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钢铁物流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盛志诚对本报记者表示,政策是已经出台,但从钢铁行业现状来看,目前主要的困惑是缩减谁的问题,从指导意见来看,更多的是考虑到环境问题,除江苏、江西外,淘汰的主要的是京津冀及周边的省份,但压缩淘汰的标准是什么,仍然值得探讨,像河北地区一些中小钢厂,盈利能力很强,而且决策灵活,这种企业不应该被淘汰。
盛志诚认为,指导意见里提到要压缩钢铁产能8000万吨,假设不新增新产能情况下,目前这8000万吨也只占总产能的9%都不到,对整个产业规模影响不足。此外,目前钢铁行业整体的产能利用率太低,到2012年底,中国钢铁产能利用率仅为72%,如果淘汰不当,市场的供需格局就会被打破,引发市场畸形。
有钢铁行业资深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的趋势,推动钢铁行业大企业兼并小企业的倾向比较明显,有一部分企业或将被重组或淘汰掉,但对被压缩的这部分企业如何补偿,谁来补偿,都是问题,虽然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奖励资金,但50亿对整个钢铁行业来说,还是力度不大。
记者从辽宁、北京多地钢厂了解到,目前企业尚未接到具体的产能压缩计划额度,具体缩减原则及缩减对象仍需配套政策支撑。
9月6日,河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17年年底,全省共压减炼铁产能6672万吨、粗钢产能6726万吨。据记者了解,这一削减目标已经分解到各区市。
财政部消息称,中央财政将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污染严重的河北省倾斜。这笔资金,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述地区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这三项因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