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条例强迫袋装水泥"下岗"

2013-10-28 116 0
核心提示:持续污染天空,扬尘污染贡献不小。野蛮的预拌混凝土车,尘土飞扬的水泥搅拌,传统水泥给市民留下了很多不好的印象。记者昨天从

       持续污染天空,扬尘污染“贡献”不小。野蛮的预拌混凝土车,尘土飞扬的水泥搅拌,传统水泥给市民留下了很多不好的印象。记者昨天从省经信委获悉,《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未来,这些问题,都会得到一一解决。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散装水泥还是个比较陌生的概念。传统水泥以袋装为主,不仅造成大量包装袋污染,还易造成粉尘排放,污染大气环境,在运输途中,不仅浪费了包装袋,而且装卸中也难免残留部分水泥。而散装水泥不使用纸袋或其他任何材料的小包装,而是生产出来之后,直接通过专用设备或容器,从工厂运输到中转站或用户手中。以2012年散装水泥供应量计算,可节约标准煤156.27万吨,减少粉尘排放68.3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6.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3万吨,综合经济效益30.61亿元。

  省经信委方面表示,《条例》的出台对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条例》规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水泥制品(构件)生产企业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设区的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县(市)建成区内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并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公众反映强烈的预拌混凝土车辆野蛮行驶问题也将得到解决。《条例》对专用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以及驾驶人作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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