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招标办组织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召开了座谈会,会议针对市招标办近期起草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稿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由市招标办陈晓峰主任主持。
会上,陈晓峰主任首先简要介绍了市招标办2013年度工作重点,指出招投标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是今年工作重中之重,招标办将以材料设备招标作为试点,本着“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管理思想和理念,力争招投标监管有所突破和创新。随后,陈晓峰主任着重对办法草稿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和说明,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材料设备招标监管范围,在规范材料设备招标投标程序的基础上,在创新备案方式、优化招标时限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提倡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采取备查备案,在保证招标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系统全面地明确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等。
各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就办法草稿及目前材料设备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发言讨论。各单位充分肯定了市招标办关于材料设备招投标管理的工作思路,就如何规范和简化材料设备招标投标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对办法草稿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市招标办将根据座谈会的成果,认真研究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办法草稿,为规范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创造积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