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卷入7亿元诉讼

2013-07-29 209 0
核心提示:由于多项借款合同纠纷,山东钢铁(600022.SH)卷入共计7个多亿的诉讼。  7月26日,山东钢铁对外发布一份涉及诉讼的公告,这份公

    由于多项借款合同纠纷,山东钢铁(600022.SH)卷入共计7个多亿的诉讼。

  7月26日,山东钢铁对外发布一份涉及诉讼的公告,这份公告共列出18起诉讼,案件处于一审阶段。其中,有17个原告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另外一个原告为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发现,上述案件的第一被告分别为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青帆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连跃物资有限公司、山东立为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山东钢铁是案件中多个被告中的一个。

  根据公告,前述案件均是兴业银行所属分公司与其他被告发生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些纠纷分别已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头受理。

  但从去年11月21日开始,山东钢铁陆续收到来自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追加被告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以及来自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和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民事起诉状》。

  以兴业银行上海市北支行的诉讼为例,其与第一被告(上海中璞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原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原济南钢铁”)三方曾于2011年10月31日签订了《保兑仓业务三方协议》。约定原告以授信融资形式向第一被告提供融资28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原济南钢铁的钢材,并开具收款人为原济南钢铁、还款人为第一被告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直接交付原济南钢铁。

  但第一被告在向原告支付855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后,剩余融资款19950万元人民币未按期归还。

  兴业银行方面认为,结合各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应该追加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为被告。山东钢铁则在公告中称,该公司非上述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主体,根据原告、第一被告曾向原济南钢铁出具的《承诺与说明书》,免除了其不执行三方协议的责任,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本报记者统计发现,其他17起诉讼所涉金额虽然不等,但皆属于上述类似情况,而合计公告提及的18起诉讼,山东钢铁此次卷入的诉讼金额约为7.05亿元。

  山东钢铁表示,因案件尚未审结,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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