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两男子阻挠重点工程施工遭拘留

2013-06-18 118 0
核心提示: 昨(16)日,记者从科创园区派出所获悉,5月4日上午9时,科创园区上马社区大河堰一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发生一起恶意阻挠施工案,接


   昨(16)日,记者从科创园区派出所获悉,5月4日上午9时,科创园区上马社区大河堰一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发生一起恶意阻挠施工案,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控制双方当事人并介入调查。目前,2名涉案当事人王小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案情回顾

  5月4日上午9时40分,科创园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科创园区上马社区大河堰一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事双方2人受伤。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阻止双方当事人进一步打斗,控制事态现场,并带离双方当事人及目击群众展开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了解,当日上午,上马社区居民王某某以青苗和树木未赔偿为由,阻拦汽车倒土,其女婿杜某某、女儿王小某在与工地管理员杨某及李某发生纠纷后抓扯打斗,双方2人受轻微伤。

  事件背景

  据了解,科创园区上马社区大河堰工地为我市科技城创新中心建设施工现场,是我市158个重点项目建设之一。该项目主要用于建设以孵化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为主的“三中心”及其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建成后将承载科技成果转化、展示、交易功能、科技创新商务功能及生活服务配套功能,全面提升科技城居民融合、科技成果研发、孵化转化、产业化能力,将极大地改善我市创新创业环境。

  该案发生后,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早在2001年建设科创园区之时,我市相关政府部门已对周边居民的房屋、土地及附着物全部进行了锁定,并在2003年拆迁和安置过程中对所有居民的房屋、土地及附着物全部作了赔偿。而王某某等人所表达诉求只为以阻挠施工等方式再次获得项目方青苗赔付,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案件处理

  截至目前,科创园区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涉嫌“恶意阻挠重点工程施工案”的王小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决定。对参与打斗的李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决定。

  据悉,日前,我市公安机关决定在5月15日起至7月15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以恶意方式表达诉求、阻挠施工的个体及群体行为,强包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材等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其它严重影响工程进展的违法犯罪行为。而此案仅为此次专项行动中的一个缩影,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表达个人诉求时首先确定自身诉求是否合法,切忌采取封堵工地、拦截施工车辆等不法行为来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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