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拟建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基础设施(道路及雨污水管网)一期工程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规划塘沽新塘组团西部三号还迁区。该区域西至唐津高速,北至京山铁路,东至黑潴河,南至津塘公路。
本项目建设新塘组团三号还迁区内10条道路及随路排水管道。其中新建10条道路包括国兴路、资田路、京山南道、阳光大道、南田路、龙田路、德广路、支路一、支路二和支路三,以上道路包含1条主干道,3条次干道和6条支路,总长度约6.2km,新建道路面积9.7万㎡。工程总投资9999.18万元。
2.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和其它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包括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日起1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