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县光林中桥工程
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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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尤溪县光林中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光林中桥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13〕41号批准建设
尤溪县光林中桥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光林中桥工程 已由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尤发改基〔201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 地 点:尤溪县西城镇光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183.5米,其中桥梁93米。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具体以尤溪县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光林中桥工程,本桥上部结构采用4*20先简支后桥面连续空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配钻孔灌注桩基础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福建省内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且必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 文 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01月 0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提交的时间: 于 2014 年 01 月 13 日 17:00 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陆拾万元 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01月14日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邮编:365100
电话: 杨先生
联系人: 0598-50885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尤溪公路局六层 邮编: 365100
电话: 13507587000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分社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
地 址:尤溪县七五路64-1号(原县建筑设计院) 。
电 话:0598-630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