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生态建设年”:七大工程打造生态宜居城

2014-04-02 117 0
核心提示:2月28日,记者从全市生态建设年活动暨2014年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提升生态日照建设水平,强化对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日照将


 
    2月28日,记者从全市“生态建设年”活动暨2014年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提升生态日照建设水平,强化对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日照将在今年全面展开“生态建设年”活动。活动以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城市为目标,开展以实施环保治理、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绿化、生态文化培育等七项内容为主的“七大生态建设工程”,切实解决市民关心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优化我市生态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日照的特色和优势,在过去的一年中,日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位居全省前列,各项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全市林木 覆 盖 率 达39.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7年保持了全省第一。
    2014年为日照市的生态建设年,日照为此提出的“七大生态建设工程”必定能让生态日照建设实现新的突破。
    1 环保治理工程
    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对饮用水水源地上游石材加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淤泥河人工湿地建设工程,开发保护付疃河国家级湿地公园。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审批,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
    统筹推进石臼港区、岚山港区粉尘防治工作,严控港区粉尘污染。同时,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市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率达到50%以上。
    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完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黄山垃圾填埋场场区运行维护工程、亚太森博污泥深度干化处理再提高工程,建成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推进市第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场站建设。
    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划出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建设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禁止新建、扩建水产养殖大棚。
    整合采矿企业,全面停止在禁采区内新设矿业权,关闭破坏环境严重、浪费资源、技术落后的小矿山企业。提高矿石资源综合利用率,对废弃的石材产业用地进行土地整理、垃圾清运。
    2 生态产业发展工程
 
    出台扶持节能环保工业发展的意见,推动节能环保基地和节能环保骨干企业提质扩量,加强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业的培育引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强化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管力度,全年工业固废利用率达84%以上。
    抓好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和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推广以沼液沼渣为纽带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优化养殖区规划布局,限期整治养殖业排放问题,引导传统渔业、畜牧业向高效环保健康生产模式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旅游、金融、信息、电子商务等生产生活性能服务业。全面完成万元GDP、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目标任务,对列入国家节能低碳行动的26家省级重点单位、企业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建立完善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
    3 生态绿化工程
    加强荒山绿化,年内完成2万亩荒山绿化和补植造林任务。加快建设城乡结合部、产业园区隔离绿带、生态廊道,构建点、带、面结合的网络状生态屏障体系。年内完成造林12万亩,森林抚育8.1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40.3%,比上年提升1.1个百分点。
    实施城市林荫道路、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小区、林荫停车场“林荫工程”,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年内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44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推动供水大厦、望海小区等54个单位庭院小区林荫改造,对市区裸露土地进行普查整治,年内整治裸露土地 220万平方米。
    4 中心城区环境提升工程
    优化城区发展布局,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差别化的区域开发政策,优化“东港、西新、南工、北游、中城”布局。优化港区布局,尽快完成市区铁路货运南移和港口布局调整工作,逐步实现铁路货运“南进南出”、货物吞吐“北集南散”,布局优化与装备、管理提升一步到位。
    保持城市道路清洁,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市区主干道机扫率力争达到70%。实施新市区威海路、东营路和老城区兖州路、滨海五路等路段8项雨污分流工程,新建改建济南路、淄博路等公厕8处,建设高科园垃圾中转站、滨州路环卫车辆停车场。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的建设,鼓励发展公共交通和大中运量交通,加快公交系统升级改造,加强城区绿道(自行车专用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整治人行道上的乱行行为。
    加强节能建筑管理,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年内完成8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子系统建设及20万平方米的能源审计任务。
    5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程
    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乡村文明行动,年内完成27个农村新型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垃圾收集运转处理设施、设备全覆盖的基础上,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种植污染整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年内实施测土配方施肥300万亩以上。同时,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土壤环境治理等级划分相关数据库,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此外,还要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实施五莲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盘龙河项目区等重点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平方公里。
    积极争创生态文明区县,开展生态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年内全市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11个、省级生态乡镇7个、市级生态村208个。全面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取到2015年创建为水生态文明城市。
    6 生态文化培养工程
    探索设立生态文明城市日,制定生态文明宣传方案、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开发生态文明校本课程,推动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发挥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和日照文艺奖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海洋文化、茶文化、太阳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生态文化的挖掘和创新,向市民提供更多特色、优质的生态文化产品。
    7 生态制度保障工程
    建立全市自然资源信息登记数据库,实行统一的自然资源信息登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日照市生态功能区规划和管理办法,开展日照市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编制修订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
    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前置,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发展,推动改扩建项目采用先进清洁的生产工艺和高效的污染治理技术,做到“增产不增污”。在矿产、森林、水利、农业、水源保护等领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资金来源和使用监管机制。
    同时,还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科学评价和保障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环境监管,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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