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棚改项目变异调查 或以地铁名义征收房屋

2013-08-19 156 0
核心提示:不在划拨用地红线范围的居民房屋政府可以以调查红线作为依据进行拆迁吗?  回答可能让你很是惊讶。新政下只须国土调查红线即可

             不在划拨用地红线范围的居民房屋政府可以以“调查红线”作为依据进行拆迁吗?

  回答可能让你很是惊讶。“新政下只须国土调查红线即可实施征收。”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的一篇名为《长沙“福源花园”将变身地铁站而非商业体》的文章,给出了答案。

  此前记者《长沙棚改项目变身商业地产》引起了巨大关注,而上述这篇文章则是对此的回应之一。

  该文章指出,按照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不在划拨用地红线范围内,不能进行拆迁。但是按照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划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范围无须再获得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须在征收前确定项目划拨红线。

  福源花园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这个调查红线很奇怪,因为去国土和规划部门查询,只有一个红线,“我们这个小区,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给出的回答是,不在用地红线范围内,不知道拆迁部门怎么冒出了一个调查红线。”

  根据了解,上述只要有调查红线即可征收房屋的文章,来源于长沙本地一家媒体的报道,长沙规划局进行了转载。而此前长沙本地都市报,也报道了上述小区出现了2个用地红线的情况。

  不过,这种所谓的调查红线,令记者、律师以及土地界专业人士颇为不解,因为此前他们从未听说有“调查红线”的说法。事实上,法律意义上的“土地调查红线”并不存在,通常只存在“划拨用地红线”。

  而最新进展是,记者报道长沙福源花园小区作为棚改项目变成商业地产后,长沙开福区商务与旅游局棚改项目对该小区涉及的黄兴北路商业地产招商的资料已经撤下。

  调查红线代替用地红线

  根据目前的官方材料显示,目前无论是长沙规划局还是国土局,均承认福源花园不属于棚户区改造土地、规划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其中长沙规划局《长规函(2013)449号》指出,经核实,福源花园公寓不在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2010)0120号范围内。该告知书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而长沙国土局2012年11月1日给出对福源花园小区居民陈文忠的回复是:经查福源花园公寓小区不在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2013年7月19日,陈文忠再次得到同样的答复。

  不过,当地进行政府拆迁的部门虽然承认这个小区不在规划和国土部的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但是却称,在所谓的调查红线内,所以可以随意拆迁并征收房屋。

  长沙黄兴北路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部,在长沙市政府官方网站的一篇名为《有关黄兴北路棚改项目申请信息公开答复等问题的情况说明》 文章指出:福源花园公寓用地不在新河三角洲公司2010年8月的划拨用地红线范围内,但是在2010年3月2日划定的调查红线范围内。

  其原因是:福源花园项目的房屋较新,又不在当时待建设的黄兴北路的路幅范围内,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认为该宗地暂不宜纳入黄兴北路棚改项目本次划拨用地范围,故未将其列入黄兴北路棚改项目长沙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公司划拨用地红线范围内。

  后因规划部门对三一九大道至潘家坪路段的黄兴北路路幅及轨道一号线线形进行了调整,新调整的规划线形压占了包括福源花园公寓在内的房屋及用地,故新河三角洲公司的正式划拨用地红线内不包括规划调规后该段黄兴北路路幅规划用地及轨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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