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系统应强化法制 筑反腐钢铁长城

2013-08-19 190 0
核心提示:在建设系统,反腐败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我们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近日

              在建设系统,反腐败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我们要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近日,笔者走访了湖南省洪江市住建局局长,听他讲述了加强法制,筑牢反腐败钢铁长城的招数。

  加强政治教育

  建立思想防范机制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灵魂工程。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建立一系列制度,如集中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月廉政教育日”制度等,以确保思想政治教育持久不懈地进行,保证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偏离。

  同时,思想政治教育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积极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变强迫学为自愿学。例如可通过读原著、听报告、谈体会、看警示、写心得、办演讲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尽量增加学习的趣味,让大家自觉参加到学习中来。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从而牢固构筑起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

  在教育方法上注意三个结合:

  “长”、“短”结合。既要制定全年学习教育的长远计划,又要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教育重点,制定相应的短期教育计划。

  “虚”、“实”结合。即在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把学习教育寓于日常具体工作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走访服务对象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存在的不足,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学”、“用”结合。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守法,加强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要勤下基层,树立“公仆”意识,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难点问题。

  坚持公开制度

  强化群众监督机制

  公开政府的日常工作情况及办事程序,是加强群众监督、防止腐败滋生的直接、有效措施。因此,政府运作要增加透明度,特别是建设部门,办事手续、程序繁杂,更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结果“六要素”全部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规划部门要通过设立群众参与的规划咨询委员会、规划展示馆、模型效果图、电视专题片、实景照片以及网站公告等形式,对一些重要的规划方案及成果进行公示并畅通反馈渠道,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增加规划的透明度。

  按照《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规范城乡规划批前公告、批后公布,建设项目批前公告、批后公布和违法案件查处公布等制度,特别是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修改的严格按法定程序报县级以上政府审批,不得“以审代批”,涉及利害关系人既得利益的,必须在现场公告或者新闻媒体公告,必要时组织听证。

  同时,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设置投诉、监督专线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完善城建管理制度等渠道,强化群众监督机制。

严格审批程序

  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方法。由于建设系统业务繁多、错综复杂,而且权力较大,如何在建设系统建立一个纵向、横向及纵横相互制约的立体权力制衡机制,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是相当必要的。

  首先,要完善党委领导负责制。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和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及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不能搞“一言堂”。要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权力相互牵制,遏制腐败。

  其次,要分解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上下级的责任分工,严格规范业务管理。每个岗位应公开服务内容、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及收费标准等,健全奖惩制度,形成“一级干部职工间相互制衡、监督,下级既受上级的直接领导和监督,又在授权职责范围内可对上级的不合理要求进行牵制”的立体制衡网络,消除“吃、拿、卡、要”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业不正之风,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目的。

  最后就是要对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减少或取消一些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和办事环节,以减少滋生腐败的环节,规范项目审批工作。


  加强内部管理

  强化职能监督机制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仅可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可以促使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的形成,规范政府行为和建设领域的其他各类行为,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腐败。因此,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强有力的职能监督机制。

  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工程交易、合同管理,质量监督、服务收费等制度。

  完善规划方案审查制度。对各类规划方案进行科学分级,制定和完善各级规划方案的审查办法和审查程序,增加规划方案的透明度和科学性,防止随意修改规划方案,遏制规划腐败的发生。

  健全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特别是加强廉洁自律的监督和管理。不论事情大小,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给各种侥幸心理留余地,坚决将腐败遏制在萌芽之中。

  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执收与票款分离”制度,确保所有收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并实行每季度接待费报表公示和报送纪委制度。杜绝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等腐败现象的产生。

  针对领导干部权力相对较大的特点,完善对领导干部工作外有关事项的监督机制。例如对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就要作出严格规定,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部审计工作等制度也要予以完善。此外,要实行家庭廉洁责任制,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从工作环境延伸到家庭环境,坚决制止领导干部亲属借领导干部权威谋取私利的行为,狠刹下级给上级、个人给领导送礼的腐败之风。

  强化责任意识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要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就必须强化防腐倡廉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抓立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分解落实,逐项提出责任目标和量化要求,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及一般员工责任,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挂钩。建立测评预警制度,规定测评指标,健全防腐保廉工作的检测、评价、认证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查处等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详细地规定各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追究办法。

  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依法行政、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好客观、公正的测评工作。

  抓查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落实专人解决;对发现的不正之风要及时予以制止、查处;对情节较重的违纪人员要加以党纪政纪处分;对触及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只有全面、严格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才能更有效地强化责任意识,才能给潜在的违纪违法人员以震慑,达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效果。


  • 点赞(0
  • 反对(0
  • 举报(0
  • 收藏(0
  • 分享(10
评论(0)

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