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大工程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白名单”(第二批)发布!

2022-05-26 769 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推动市重大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按照“稳字当头、明确责任、分批推进、滚动更新”的原则,上海市住建委(市重大办)会同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重大工程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白名单”(第二批)》,涉及项目共27个,覆盖了先进制造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交通运输、能源保障等方面。

为进一步推动市重大工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按照“稳字当头、明确责任、分批推进、滚动更新”的原则,上海市住建委(市重大办)会同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重大工程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白名单”(第二批)》,涉及项目共27个,覆盖了先进制造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交通运输、能源保障等方面。

具体名单详见↓

同时,为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总体部署,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申领施工许可证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符合属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方可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在提出施工许可申请时,除法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外,还需在“疫情防控承诺书”一栏上传经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把防疫关。坚决服从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疫情防控监督管理,确保守牢工地疫情不反弹的底线要求。参建人员实名制管理、返岗通行证(复工证)、 “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现场消杀等工地现场疫情防控的方案制定与措施落实应严格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领施工许可证后,项目受监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对承诺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警示约谈,责令整改,整改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各级施工许可审批单位要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一网通办”和“互联网+”实现申请“零跑动”,审批“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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