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14号、21号线征地补偿标准出炉

2013-01-18 276 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萝岗区获悉,广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支线(萝岗区九龙段)和21号线萝岗区内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出炉。住宅货币补偿

记者昨日从萝岗区获悉,广州市轨道交通14号线支线(萝岗区九龙段)和21号线萝岗区内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出炉。住宅货币补偿标准最高为5000元/平方米,商业房屋补偿标准较高,地面首层最高补偿15000元/平方米。被征收房屋的村民可选择就近安置区内的安置房。

  期房安置补双程搬迁费

  根据方案,针对住宅,户主可选择产权调换(即选择就近的安置房),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针对商业性质的房屋,则只实行货币补偿。记者查询方案了解到,两条线路的货币补偿标准相同,不同在于,户主选择的产权置换房屋位置。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每处房屋3000元的搬家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宽带迁移费等在内)。选择期房安置的,给予双程搬迁费。

  其中,商业房屋的补偿标准相对较高,马路面首层为15000元/平方米;二层以上部分为9000元/平方米。此外,根据其提供的纳税账册等合法经营资料进行评估补偿,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根据其营业场所面积,按30(含30)以下的3000元/户、30至50(含50)之间的15000元/户和50以上的24000元/户的标准,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住改商”按住宅补偿

  住宅的货币补偿标准则按照住宅结构制定,框架结构的为5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为40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为3000元/平方米。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建筑物重置成本结合重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予以货币补偿。选择房屋置换的户主,14号线拆迁范围内的,可选择的置换位置是知识城安置区。21号线的置换房屋位置选择比较多,为岭头安置区、广汕路“勤天·智品尚城”商品住宅小区和镇龙地区安置区。房屋分配采取摇号的方式。

  此外,据了解,针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住改商”房屋,则按照其住宅性质进行补偿。经批准的合法住改商也可选择产权置换。

  早签约、早搬迁都有奖

  为了尽快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方案还提出了征收奖励制度。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或者由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5%给予被征收人征收奖励。被征收人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15%的搬迁时限奖励;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2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10%的搬迁时限奖励。

  • 点赞(0
  • 反对(0
  • 举报(0
  • 收藏(0
  • 分享(11
评论(0)

登录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