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意见,江西省将通过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等措施,鼓励各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记者12月19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针对江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江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任务基本完成,达到全省产能规模基本合理、发展质量明显改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的预期目标。
根据实施意见,江西省将通过提高财政奖励标准,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等措施,鼓励各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