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 苏州高新区文体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苏州新高置地有限公司) 的 高新区文体中心项目桩基工程 已经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 招标类型: 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 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包含预制方桩、管桩、抗浮锚杆(入岩),施工造价约440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 桩基工程 招标金额: 4400 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2-15 至 2014-5-5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0001 | 文体中心项目桩基工程 | 地基基础工程 | 无 | 4400.0000 |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 1
是否采用网上报名:否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否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住建规〔2011〕1号);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2011年1月2日以后竣工的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4-1-2 上午 09:00 至 2014-1-6 下午 17: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2014-1-2 至 2014-1-6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4-1-13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4-1-13 09:30
7. 其他: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 通用文本格式 ,(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 、 《诚信经营承诺书》 ,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4年1月13日上午09:30-10:3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诚信经营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8.其它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等);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B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高新区区外企业须提供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
(9)资格预审文件原件(通用版本,须填写完整);
(10)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原件核验时提供)
(1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中所需业绩材料(业绩材料为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并提供政府相关网上查询路径及网页资料,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原件核验时提供);
(12)投标单位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原件(出具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布以后)。
(13)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投标箱(具体投箱的箱子见当天投标箱上的项目名称)。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高新区商务大厦
联系人: 范工 传真: 电话: 66326128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156号金狮大厦五楼
联系人: 张冲 传真: 68787802 电话: 0512-68083666
邮编: 215011 E-Mail: renhezhonghui@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张雨歌
项目组组长: 李晔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4-1-2 至 2014-1-6
13. 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预审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其中苏州市内企业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验;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