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榕 JZ 招字 [2013] 第 026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晟.双益大厦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 [2012]A07045 号 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 ,招标人为 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乐市首占镇新区会堂路西侧、东岱湖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11946.35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9205.58 m2 、地下建筑面积 2740.77 m2 。招标控制价4012.3558 万元;
2.3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八层的商务办公大楼 ;
2.4 招标内容: 含土方开挖回填(回填到地下室顶板)、桩基、基坑支护、主体工程(含幕墙、水电、通风、消防、人防),不含电梯、空调、景观、智能化和地上部分二次装修,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咨询单位:/;
2.7.2. 设计单位: 厦门陆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联合体 ;
2.7.3. 代建单位:/;
2.7.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持有有效的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备注:项目经理若持 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1 、必须按规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2013]5号规定完成企业备案手续 ( 若为省外企业需附上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下载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档案中企业基本情况查询资料。) ;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每份售价 150 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 1600 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拾万元(¥ 800000 元) 。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户:1008 7029 3180 0188 88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海晟?双益大厦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0591-28813893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投标人必须派专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若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因续期注册被收回的,请提供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fzztb.org )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海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 318 号鼓楼科技大厦 13 层 ,邮编: 350001 ;
电 话: 0591- 83730221 ,传真: 0591-22856015 ;
联系人: 郑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252 号温泉商场(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 ;
邮编: 350003 ;电话: 0591-87855657 ,传真: 0591-87678285 ;
联系人: 吴工 。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 190 号(惠航大厦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