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新高速多计工程款逾千万元 两大桥存局部质量缺陷

2013-07-15 154 0
核心提示: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蒙新高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261.15万、多付工程款534.53万、多计待摊投资48.94万元、建设资金不到位


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蒙新高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261.15万、多付工程款534.53万、多计待摊投资48.94万元、建设资金不到位46128.83万元、应缴未缴建安营业税金3810.1万元等问题。

——省审计厅日前发布的审计结果

“这其实就是一个市场行为中的‘讨价还价’过程,比如商家报一个价,买家一般不会一口答应,会进行还价,最终形成双方能接受的约定价。”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多计工程款的原因

近日,根据省审计厅发布的审计结果,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蒙新高速公路)被曝出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261.15万、多付工程款534.53万等问题。此外,蒙新高速公路黑冲沟、牛棚两座刚构特大桥存在局部质量缺陷,给行车安全带来潜在质量隐患。

审计厅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多计工程款不能和违法违纪行为划等号,“其实就是市场行为中的‘讨价还价’过程”。而交通厅表示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而国家发改委相关专家指出,多计工程款是套取资金的方式,在高速公路建设中非常不合理。

审计结果:蒙新高速多计千万余工程款

7月8日,云南省审计厅在其官网发布《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和绩效情况审计结果》(以下简称审计结果),称蒙自至新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蒙新高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261.15万、多付工程款534.53万、多计待摊投资48.94万元、建设资金不到位46128.83万元、应缴未缴建安营业税金3810.1万元等问题。

审计报告中还明确表示,蒙新高速公路黑冲沟、牛棚两座刚构特大桥存在局部质量缺陷,给行车安全带来潜在质量隐患。

审计报告中介绍,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指挥部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多计待摊投资-勘察设计费的问题已予以调减;对多付工程款的问题,指挥部将限期收回超付工程款;对项目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近期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拨付建设资金4300万元,剩余资金正在筹措;对应缴未缴税金问题,已缴纳税金570万元,其余部分将在建设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尽快补交。

而对于黑冲沟、牛棚两座刚构特大桥存在局部质量缺陷的问题,指挥部已通过招标完成了两座桥的病害检测、评估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桥梁缺陷修复费用。

早有“前科”:4年前牛棚大桥已修补

这不是省审计厅首次审计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2011年3月30日,审计厅还曾一次性公布了5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审计情况,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也是多计工程价款、多付施工单位工程款等。去年还审计出云南武昆高速公路在拆迁过程中存在重复支付等问题。

对于黑冲沟、牛棚两座大桥存在局部质量缺陷的问题,2009年试通车时,本报记者采访就发现,牛棚大桥桥体上已满是或长或短的修补痕迹,在距离个旧市蛮耗镇匝道出口不远处,水泥修补的10多米路面清晰可见,当时曾参与过施工的工作人员透露,这些裂缝是因为路面下沉造成的。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距蒙自56公里的牛棚大桥。据桥头的资料牌显示,大桥监管责任单位是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责任人是高一峰。记者凭肉眼没能看出大桥有什么质量问题。



 

各方回应

审计厅 多计工程款不等于违法违纪行为

为何每次审计总会出现项目工程款多算、多付?两座大桥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到底是什么?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布审计报告的云南省审计厅。

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程多计工程款往往发生在项目施工承包方。一个工程公开招投标后,施工承包方按合同约定进行标段施工,这一过程是市场行为,在材料购买、定额实施中,有的施工方对国家造价计价政策法律法规理解有偏颇。

该负责人表示,国家对公路计价的清单就有厚厚一大本,在施工过程中的一点理解偏误均会导致出现多计价款问题,而这一问题往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另一种情况是,有的施工方会利用合同文本里的缺陷在材料或定额中报高损耗,造成多计工程款。

“这其实就是一个市场行为中的‘讨价还价’过程,比如商家报一个价,买家一般不会一口答应,会进行还价,最终形成双方能接受的约定价。”这位负责人表示,多计工程款问题审计出来了,但不等同于违法违纪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市场行为中常见、允许出现的行为。多计工程款数额有大有少,这要根据项目的投资额来看,去年就有大学城项目审计出来多计上亿元工程款的问题。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多计工程款这一工程常见的市场行为,往往在竣工结算时会作出核减工程款决定,即项目方核减工程款支付施工方。如果多计工程款按合同约定进行了支付,即成为多付工程款问题,按国家政策规定要求施工方退还,项目方收回。

审计厅 潜在缺陷不一定表现为质量问题

对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两座刚构特大桥存在的局部质量缺陷,审计厅该负责人表示,项目审计过程要综合分析查看大量的项目资料,从中可能会发现一些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但这些潜在缺陷并不一定就表现为质量问题,需要施工中计量、技术等相关部门把关,最后是否是质量问题要这些部门才能给出权威结论。

该负责人表示,已要求指挥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两座大桥运行安全。同时查明原因,分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后将严肃处理。

交通厅 是否问责有待进一步了解情况

除了审计出现的资金问题,有不少网友还关心蒙新高速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的两座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会对参与施工和监管失职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对此,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昨日回复记者称,将进一步了解情况,上报上级后才能作答。

维护方 道路还未移交 对质量缺陷不知情

负责蒙新高速建设的单位为云南蒙新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资料显示,其属于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的二级单位。去年年底,这条高速公路正式通车,公路维护方为云南公投。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省公投新闻科的李姓工作人员。据其表示,省公投公司成立时,该项目就已经在建,当时属于省交通厅下属的一家公司监管。2006年省公投成立,该项目归到省公投,省公投对其有监管职能,“现在我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具体情况需要联系指挥部。”至于指挥部在哪里,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

而云南公投红河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普娅昨日则表示,由于道路没有竣工,这条路还没移交到办事处。

对于审计厅报告中称两座大桥有质量缺陷,普娅表示不知情,认为这些事要找建设方去了解,如果真的有质量问题,需要建设方尽快处理。而该办事处负责养护工作的张先生则表示,由于还没有移交,办事处现在只负责路面清洁、刷油漆等小修养护。



揭开“潜规则”

关于多计工程款

套取资金或是因政府不批资金

三个多计多付款项出现的原因有哪些?背后涉及哪些利益问题?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交通产业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堃。

“这是一种套取资金的方式。”李堃举例说,也许建设只需要100万资金,但是采取这几种方式,建设方可能得到200万、300万,甚至更多。他指出,这样的套取资金的方式在高速公路建设中非常不合理。

至于为何要套取?套取的资金流向何处?李堃表示原因很复杂,涉及到项目建设本身的需求,也可能存在进入某些个人口袋的情况。如果进入私人腰包,就存在违法行为。

“高速公路建设时,需要建设服务区等捆绑项目,建设单位利用套现来建设这些项目。”李堃说,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修建服务区、生活区等捆绑项目,相关单位建设时需要单独做,但是政府不给资金或者不批准,建设单位便将这些捆绑项目纳入高速公路建设,所需的资金也纳入其中,导致出现多计工程价款等情况。李堃表示,如果是用来建设捆绑项目,多出的款项需要追回并问责。

关于资金不到位

地方政府可能多报资金少出钱

根据上述审计结果,蒙新高速尚有超过4亿元的项目资金不到位。对此,李堃认为,这可能和国家、省市单位投资不到位有关系。

此外,李堃表示,还有一种情况是,高速公路建设中,国家、地方政府等单位是按照比例投资的,这里面可能存在多报资金,要国家多出钱、自己少出钱的可能。李堃举例说,可能一个项目还需要一亿元,国家和当地政府各出一半,但如果地方政府上报资金时提出还需要两亿,国家就需要出更多,相应的当地政府则出得少。

地方政府多报资金的原因有哪些?李堃分析,可能是当地政府缺钱,也可能是当地政府在征地拆迁等工作上资金评估较少,建设过程中真的需要更多资金。

早些年前,沿海城市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也存在以上问题,现在这些问题已成为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主要问题。

如何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李堃认为可以采取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严格审计,另外一种则是项目建设前进行严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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