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锤击沉桩

2023-08-25 654 0
核心提示: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锤击沉桩

1、打桩机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根据场地条件、工程特点、施工前沉桩工艺试验、管桩截面尺寸及强度、承载力特征值、持力层土性及进入深度,参考《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技术规程》DBJ/T 15-22-2021附录 D 规定并遵循“桩锤匹配、重锤低击 ”的原则综合考虑后选用。

附录D

1.2 桩架和底盘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并应与桩锤相匹配。

1.3 打桩锤宜选用液压锤或柴油锤,不宜采用自由落锤;

1.4 柴油锤宜选用筒式柴油锤。

1.5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辅助机具与测量器具。

2、桩帽及垫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1 桩帽应有符合要求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

2.2 桩帽套筒应与施打的管桩直径匹配, 桩帽下部套桩头用的套筒应做成圆筒型,圆筒型中心应与锤垫中心重合, 筒体深度宜取 350mm~400mm,内径应比管桩外径大 20mm~30mm,严禁使用过渡性钢套,用大桩帽打小直径管桩;

2.3 打桩时桩帽套筒底面与桩头之间应设置弹性桩垫。桩垫可采用纸板、棕绳、胶合板、钢绞线等 材料制作, 厚度应均匀一致。压缩后桩垫厚度应为 120mm~150mm,且应在打桩期间经常检查,及时更换或补充;

2.4 桩帽上部直接接触打桩锤的部位应设置锤垫, 锤垫应用坚纹硬木、钢丝绳和高分子聚合物等制作,其厚度应为 150mm~220mm,打桩前应进行检查、校正或更换。

3、送桩器及其衬垫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送桩器器身宜做成圆筒形,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上下两端面应平整,且与送桩器中心轴线相垂直。送桩器长度应满足送桩深度的要求,器身弯曲度不得大于 1/1000;

3.2 送桩器下端应设置套筒,套筒深度应为 300mm~350mm,内径应比管桩外径大 20mm~30mm;

3.3 不得使用只在送桩器下端面中间设置小圆柱体的插销式送桩器;也不得使用下端面不设任何限位装置的圆柱形送桩器;

3.4 送桩作业时, 送桩器套筒内应设置硬纸板或废旧夹板等衬垫,衬垫经锤击压实后的厚度不宜小于 60mm。

4、沉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第一节管桩起吊就位插入地面后应认真检查桩位及桩身垂直度偏差。桩位偏差不得大于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 0.5%;

4.2 当管桩沉入地表土后就遇上厚度较大的淤泥层或松软的回填土时, 柴油锤应采用不点火空锤的方式施打。液压锤应采用落距为 200mm~300mm 的方式施打;

4.3 管桩施打过程中, 宜重锤低击, 应保持桩锤、桩帽和桩身的中心线在同一条直线上,并随时检 查桩身的垂直度。当桩身垂直度偏差超过 0.8%时, 应找出原因并作纠正处理;沉桩后, 严禁用移动桩架的方法进行纠偏;

4.4 在深厚的黏土、粉质黏土层、砂土中施打管桩,沉桩、接桩、送桩宜连续进行,尽量减少中间休歇时间, 且尽可能避免在接近设计深度时进行接桩;

4.5 桩的接头标高位置宜适当错开, 处于同一接头标高的桩数不宜大于总桩数的 50%;

4.6 桩径不小于 700mm 的管桩或施工过程中管桩内孔充满水或淤泥时,桩顶应设置排气(水)孔;

4.7 当在深厚的黏土、粉质黏土层、砂土中施打管桩出现沉桩困难时, 宜结合试打桩经验、场地条  件、施工设备等选取可靠的沉桩措施。采用液压锤施工时,应控制重锤冲程,冲程不宜大于 1m。必要时宜采用引孔、高压射水或其它可靠的措施辅助沉桩,亦可采用水泥土中插入管桩或植入法沉桩;

4.8 倾斜桩沉桩过程中,桩架应与桩的设计倾斜度保持一致。

5、管桩桩尖规格及构造宜符合《锤击式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工程技术规程》DBJ/T 15-22-2021附录 E 的规定。 焊接所采用的焊机、焊条、电流、工艺、质量等要 求应符合行业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的规定。

6、遇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应暂停沉桩。应与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1 沉桩贯入度突变;

6.2 沉桩入土深度与设计要求差异大;

6.3 实际沉桩情况与地质报告中的土层性质明显不符;

6.4 桩头混凝土剥落、破碎,或桩身混凝土出现裂缝或破碎;

6.5 桩身突然倾斜;

6.6 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6.7 沉桩过程出现异常声响;

6.8 压桩不到位, 或总锤击数超过规定值。

7、送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当地表以下有较厚的淤泥土层时,送桩深度不宜大于 2m。当准备复打时,送桩深度不宜大于1m;

7.2 当桩顶打至接近地面需要送桩时,应测出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合格后应立即送桩;

7.3 送桩的最后贯入度应参考同一条件的桩不送桩时的最后贯入度予以修正;

7.4 当地表以下无淤泥土层,桩端持力层顶面埋深标高基本一致, 且持力层厚度不少于 4m,或持力层上面有较厚的全风化岩层、硬塑~坚硬黏土层或中密~密实砂土层时,送桩深度可适当加大,但不宜大于 6m。

8、当桩端持力层为遇水易软化的风化岩(土)层时,宜采用一体化桩尖。若设计要求进行管桩内孔封底混凝土施工时, 封底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1 桩尖应为封口型, 桩尖焊接时焊缝应连续饱满不渗水;

8.2 第一节管桩打入土(岩)层后, 宜立即人工向管桩内孔底部灌注高 1.5~2.0m 的 C20 细石混凝土,或者待收锤后经灯光照射或孔内摄像检查管桩内壁基本完好后立即灌注封底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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