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象
基坑开挖深度与设计标高不符,或基坑内两端及多块局部水平标高线偏差较大。
2.分析原因
(1)基坑内水准标高控制方法不正确。
(2)基坑面积较大,而水淮标高基准点设置数量不足,致使前后视线不等长,距离差过大。
(3)基坑内四周引进的水平标高点未闭合,局部控制桩移位。
3.防治措施
(1)当基坑深度较浅 (≤5m)且边坡土质稳定时,在基坑将要挖到基底设计标高时,再用水准仪在坑内四周槽壁上测设一些小木桩,使其顶面到坑底 设计标高为一固定值,作为控制高程的依据。
(2)当基坑埋深较大时(>5m),在基坑四周护坡钢板桩、混凝土护壁桩或其他支护设施上,选择部分侧面竖向平直规正的桩,在其上各涂一条 10cm 宽的竖向白漆带,用水准仪根据原始水准点测出±0.000 以下各整米数的水平线,用红漆段间隔分色,做出标识,作为水准控制点,然后在基坑内使用水准仪,校测四周护坡桩上的水准点是否在同一标高的水平线上,误差不得超过 ±3mm.在施测基础标高时,应后视两个以上的准点作为校核。
(3)观察时尽量选择适当的坑内基准点,使前后视线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