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
1.基坑(槽)和管沟周围的地面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杜绝地面水流入坑内,防止因冲刷造成边坡塌方和基土破坏。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采取降、排水措施,将水降至槽底以下500mm,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施工完成。雨期施工时,基坑(槽)应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施工一段。
2.基坑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相邻基坑开挖时应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影响其稳定;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挡墙或支撑进行加固。
3.基坑周边不得超堆荷载,在基坑边缘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基坑边缘保持Im以上距离。
4.当开挖基坑的土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而不能保证边坡稳定时,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性支撑加固措施。
5.基坑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