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1.本工艺标准适用古建筑修建工程的石桩、木桩打压桩工程。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石桩、木桩及嵌桩石: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1.2 主要机具有:液压压桩机、反铲挖土机、桩帽、运桩小车、压重材料、索具、钢丝绳、钢垫板或槽钢,以及木折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桩基的轴线和标高均已测定完毕,并经过检查办了预检手续。桩基的轴线和高程的控制桩,应设置在不受打桩影响的地点,并应妥善加以保护。
2.2.2 处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碍物。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或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2.2.3 根据轴线放出桩位线,用木橛或钢筋头钉好桩位,并用白灰作标志,以便于施打。
2.2.4 场地应碾压平整,排水畅通。
2.2.5 压试验桩。施工前必须压试验桩,其数量木少于2根。确定贯入度并校验打桩设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措施是否适宜。
2.2.6 要选择和确定压桩路线及顺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术交底。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桩机就位 →起吊木、石桩→稳桩 →压桩→送桩 →中间检查验收→移桩机至下一个桩位
3.2 就位桩机:压桩机就位时,应对准桩位,保证垂直稳定,在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3.3 起吊木、石桩:先拴好吊桩用的钢丝绳和索具,然后应用索具捆住桩上端,一般不宜超过30cm,再起动机器起吊木、石桩,使桩尖垂直对准桩位中心,缓缓放下插入土中,位置要准确;再在桩顶扣好桩帽或桩箍,即可除去索具。
3.4 稳桩。桩尖插入桩位后,先将桩压入一定深度,再使桩垂直稳定。木、石桩可目测或用线坠双向校正。桩插入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桩在压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观测、记录。
3.5 打压桩:用液压压桩机或反铲挖土机将桩缓缓压入,。
3.5.1 打压桩顺序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先深后浅;依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由于桩的密集程度不同,可自中间向两个心向对称进行或向四周进行;也可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3.6 送桩:设计要求送桩时,则送桩的中心线应与桩身吻合一致,才能进行送桩。若桩顶不平,可用麻袋或厚纸垫平。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3.7 检查验收:每根桩打压到设计标高要求时,应进行中间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后,填好施工记录。如发现桩位与要求相差较大时,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然后移桩机到新桩位。
3.8 打压桩过程中,遇见下列情况应暂停,并及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3.8.1 贯入度剧变;
3.8.2 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有严重回弹;
3.8.3 桩项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3.9 待全部桩打压完后,开挖至设计标高,做最后检查验收。并将技术资料提交总包。
3.10 冬期在冻土区打压桩有困难时,应先将冻土挖除或解冻后进行。
4.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桩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1.2 打压桩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2 允许偏差项目,见下表。